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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3-20 15:01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概况

一、三门峡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社团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市性社团和市内跨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研究提出本市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拟订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市直单位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国防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落实情况;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等级的评定、调整;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含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县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5.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协调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工(遗属)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6.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工作,检查和监督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和灾区的生产自救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督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和其他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救济救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指导对外地区的社会捐赠等对口支援工作。

8.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办法,负责审核申报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等工作;拟订全市地名管理办法;承办标准地名发布的具体工作,提供地名信息;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9.研究提出全市加强及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性措施,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

  10.勘定和管理我市有关省际、市际、县际行政区域界线;参与省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参与指导县(市、区)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界线勘定建议。

  11.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牵头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13.指导全市殡葬事业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牵头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5.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基金,监督县(市、区)福利基金的使用。

16.负责全市民政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加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外事活动。

  17.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8.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门峡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民政局机关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三门峡市殡葬管理所、三门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三门峡西军用饮食供应站、三门峡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三门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门峡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中心、三门峡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三门峡市仪馆、三门峡市康复医院、等11个归口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总计4766万元,支出总计476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5.2万元,增加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提标等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合计4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95.5万元;其他收入2167.5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0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4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1万元,占48.9%;项目支出2435.9万元,占5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95.5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10.2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提标,二是福利院增加政府购买岗位经费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49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0.8万元,占89%;医疗卫生支出148.6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占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支出预算减少7.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应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相应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1万元,主要保障局机关本级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三门峡市民政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18年,三门峡市民政局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4项,主要是: 市区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城乡低保经费、救灾救济资金、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残疾人补贴等专项资金;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三门峡市民政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ls

6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ls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