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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100-0001-2021-000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民政部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1-03-17
标  题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民办函〔2021〕15号
发布时间 2021-03-30 17:08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30 17:08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民政部依托“金民工程”升级建设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2.0版)。现就系统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2.0版的主要功能

系统2.0版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通过该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进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可以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查看志愿服务记录、打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民政部门等管理用户可以随时掌握本地志愿服务有关数据。

系统2.0版支持PC端(中国志愿服务网,www.chinavolunteer.mca.gov.cn)和移动端(中国志愿APP)运行,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社会组织法人库的数据核验与交换共享,简化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注册流程,优化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的方式和内容,提升了志愿服务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了监督管理能力,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广大社会公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提供更优质的信息化服务。

二、进度安排

系统2.0版按照分批试用的方式开展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期间,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将按省份、分批次切换至2.0版。

第一批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1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系统2.0版第一批试运行。未参加第一批试运行的省份在该阶段继续使用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第二批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全面开展系统2.0版试运行,未参加第一批试运行的省份全部加入第二批试运行。届时,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将对外停止服务。

参加试运行省份的志愿服务数据已完整迁移至系统2.0版,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系统2.0版中继续有效。参加试运行的省份需在试运行开始前联系承建单位项目联系人获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管理部门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并及时下发至每一名管理员。

三、部署方式

系统2.0版采用民政部大集中部署和部省两级部署两种模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民政部大集中部署。依托民政部统一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由民政部信息中心统一运维管理,实现一级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多级应用。系统2.0版所生成的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统一保存到民政部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定期回流至省级民政部门。建议各地优先选择民政部大集中部署。

(二)部省两级部署。如本地区软硬件环境和运维保障能力达到信息系统部署要求,也可选择在部省分级部署,实现两级部署,多级应用,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团队承担日常运维工作。系统2.0版承建单位提供必要的免费技术支持和培训。在本省部署系统的省份,须在试运行开始前与民政部信息中心联系确认是否具备分级部署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是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基础性工作。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好、应用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系统2.0版的试运行工作。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部门配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好系统2.0版的试运行,为系统全面部署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广泛开展试用。各地民政部门要带头试用系统,督促系统管理员定期登录系统2.0版开展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要积极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志愿服务团体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充分试用系统,让系统各项功能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三)注重培训指导。民政部信息中心已制作了系统2.0版用户使用手册、操作视频等辅导材料,通过中国志愿服务网(www.chinavolunteer.mca.gov.cn)以及金民工程信息化培训平台(http://xxhpx.mca.gov.cn:8001)更新发布,请各级系统管理员自行查看学习,并广泛告知各类系统用户。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将会同信息中心采取适当形式开展系统应用业务培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组织安排本地区系统使用培训指导,确保各级管理员熟练运用系统,其他各类用户顺畅使用系统。民政部信息中心和系统承建单位将为各地开展培训提供必要支持。

(四)反馈意见建议。省级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试运行期间各类用户对系统功能、性能、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第一批参加试运行的省份于5月31日前、第二批参加试运行的省份于8月31日前汇总填写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意见反馈表(附件1),反馈至民政部信息中心。民政部信息中心将根据用户反馈意见,指导系统承建单位对系统作进一步完善。请省级民政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在本省开始试运行工作前加入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群(附件2),及时沟通、交流和反馈系统试运行工作中的有关情况。

 

附件:

1.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意见反馈表

2.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群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

试运行意见反馈表

单位(盖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试用情况及意见:

1. 是否组织系统2.0版试用工作?  □是   □否

2. 系统2.0版试用至哪个层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3. 各级账号是否可以正常登陆?   □是  □否

4. 系统2.0版已试用哪些模块?

□中国志愿服务网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中国志愿APP

5. 信息系统客服渠道是否畅通?   □是     □否

6. 系统2.0版运行是否稳定?     □是    □否

7. 系统2.0版是否满足现有志愿服务业务需求?  

□是      □否

8. 系统2.0版有哪些功能需要继续完善?(可另附页)

                                       

                                       

                                       



附件2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

试运行工作群

 

一、客服QQ群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客服①群966574584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客服②群555025273

二、客服微信群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客服①群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客服②群

  

如群二维码过期,请加入客服QQ群,QQ群会公告发布最新的微信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