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19年3月以来,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9〕41号),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河北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鼓楼区、南通市崇川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原江干区)、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州市滨城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宜都市、咸宁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天元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新都区、邛崃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榆林市榆阳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等31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紧紧围绕设定的目标成果,有序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成果。
一是探索健全居民自治工作机制。北京市石景山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分别依托“老街坊”、“邻里+”、“家文化”等特色项目,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新都区通过搭建社区提案平台、创设社区协商指数,拓展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多方协商机制。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开展“公约行动”,围绕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开展了有益探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原江干区)、湖北省宜都市、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深入探索了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的多样化机制。
二是探索完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聚焦居民需求,打造服务型社区,着力提升居民满意度。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规范完善了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着力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提升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天津市河北区有针对性地推进不同类型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着眼服务设施覆盖身边化、服务内容品质化、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打造多层次社区服务平台。
三是探索完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重庆市江北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分别探索了不同发展阶段地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体系和路径。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四川省邛崃市调动社区在职党员、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区治理参与主体积极性,完善清单管理、积分兑换等激励机制,汇聚社区治理合力。
四是探索强化社区治理保障工作机制。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高位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搭建综合平台,整合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数据信息,提升社区智慧治理能力。浙江省衢州市打造线上“邻礼通”、线下“邻礼汇”双载体,实现社区治理线上线下融合推进。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以清单制度为切入点,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切实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上海市徐汇区探索完善社区工作者履职支持、赋能提升、评价激励等系列制度,为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五是探索优化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机制。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根据社区类型有针对性地回应居民需求,实现精准施策。上海市长宁区编制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指导手册和居民规约,依托数字治理平台建立社区治理主题数据库,创新分类治理手段,提升分类治理成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立足棚改地区实际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湖北省咸宁市按照“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县县互通、整体提升”思路,探索以市带县的社区治理推进机制。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跟踪指导和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113号)要求,经过实验区自我评估、省级部门审核、第三方评估组材料审核和视频评估等工作程序,现确认北京市石景山区等31个实验区顺利完成各项实验任务。有关省级民政部门要继续指导上述单位以通过实验区结项评估为新起点,围绕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鲜活样板。各地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借鉴上述地区探索形成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民 政 部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