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1-28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取暖救助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民〔2022〕9号
发布时间
2022-01-28 16:39
三门峡市民政局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取暖救助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1-28 16:39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向阳街道办事处:
现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取暖救助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