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05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做好已脱贫地区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民〔2021〕1号
发布时间
2021-01-06 09:57
三门峡市民政局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做好已脱贫地区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06 09:57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做好已脱贫地区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豫民文〔20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丰富帮扶形式,积极参与已脱贫地区帮扶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社会组织要在积极参与帮扶的同时,加强宣传,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