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民政政策创制工作成果丰硕
近年来,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经济转型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建设,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集中民智,创造性地出台了一系列富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民政方面的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10年以来,市本级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4个指导性文件;印发了《三门峡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三门峡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三门峡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三门峡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三门峡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操作规程;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地名管理规定的通知》等10余个工作指示。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奠定了相关民政工作的政策机制基础,加快了民政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及时、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高了民政保障民生、创新管理、服务国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结合实际,陆续出台或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了一批含金量较高、操作性很强的政策文件。如湖滨区出台的《湖滨区特困救助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有效解决了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条件的群众在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因素影响时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渑池县民政部门起草的《渑池县社区工作暂行办法》,正在审议中。该《办法》将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能和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努力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