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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16-01-28 10:24
来源: 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局党委决定在2016年春节期间,以我们的节日为契机,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本任务,以“红红火火过大年”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慰问驻军、困难群众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培树文明新风,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更新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形成和谐友善、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喜庆欢乐、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台帐。由专人负责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用电安全,放假期间切断电源,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党委办、各单位要做好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慰问金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好离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走访慰问活动。办公室要组织好全市贫困户、扶贫村,精神文明帮扶村贫困户慰问活动,退伍安置科、优抚科、双拥办要组织好驻军部队、军烈属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向边,在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中展示党和政府的温暖胸怀,体现民政人的文明风尚。
  (三)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帮扶村、本单位困难职工、老干部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道德模范等特殊人群,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局机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社会福利院开展慰问孤残儿童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生活帮扶、清洁卫生、采办年货、家政维修等贴心服务,把关爱做细、做小、做实,做进群众心坎里,使他们真切感受到社会关爱和人间真情。

(四)开展一次节日联欢活动。在春节前夕,各单位要本着节俭过节、欢快过节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以红红火火过大年为主题,开展团拜、联欢、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联欢活动,营造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生活氛围。

(五)开展节日氛围营造活动。各科室、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做好贴春联、挂灯笼等节日氛围营造工作,保证干部职工有一个干干净净、欢欢喜喜的节日环境。
  (六)开展一次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窗口单位要开展“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主题活动,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树立民政部门为民服务形象,提升服务水平。
 (七)开展一次破除陋习、文明过节倡议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开会、QQ群、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开展“破除陋习、文明过节”倡议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和身边群众关注空气质量、关爱身体健康、禁放鞭炮;关注身心健康、文明过节,不酗酒滥饮。关注安全,远离黄毒赌,不酒后开车。开展网上拜年,不相互走访,廉洁过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利用网络覆盖面广、参与性强等优势,通过撰写春节见闻和感受,拍摄图片,展现各地欢度新春佳节的景象;通过微信、送吉祥、参与博文征集、网上猜灯谜、网上跟帖、留言和互送电子贺卡,传递新春祝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红红火火过大年”创建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服务群众、利民惠民的大事来抓,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实施。
  (二)严明纪律、文明过节。各科室、各单位所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把节日期间文明创建活动作为自我提高、提升文明素养的契机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各单位所要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建设群,民政微博、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节日期间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展现民政系统干部职公正、高效、廉洁的文明风采,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及图片资料于春节上班后第一个星期五之前上报文明办。

联系人:丁江燕

联系方式:QQ号:534211310   电话:2187586。



                                 2016年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