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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简报2013年第23期
发布日期: 2013-07-08 16:14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O一三七月五日

 

我市成立减灾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门峡市减灾委员会,同时撤销三门峡市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常天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增盈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救灾科)

我市开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内容从原来的6章50条扩展为9章85条,其中全新的38条,多属于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内容。比如在社会服务方面,新法增加了国家应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人;在社会保障方面,新法增加了对部分困难老年群体享受医疗保险制度的关怀政策,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在社会优待方面,新法明确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新法正式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还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7月1日上午,我市老龄委组织民政、交通、教育等20余家成员单位开展新法宣传活动,在街头悬挂横幅30余条、展示版面40余块、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宗会、市政府党组成员水选民、市政协副主席李俊江等领导在市老龄办主任常天朝的陪同下到现场进行了巡视指导,推进新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老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