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新建天然气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0-21 12:00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将于近期对新建天然气锅炉房工程,按照《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自行组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自行采购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天然气锅炉房工程。
(二)建设单位: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
(三)建设地点: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院内。
(四)工程主要内容:以上项目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甲方要求为准。
二、企业报名投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备以上条件,并同意配合锅炉安装企业安装燃气锅炉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17时。
(二)报名地点:三门峡市社会福利院院办公室。
(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盖红章的复印件或原件)。
1、企业概况;
2、联系人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身份证,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一经考察确定,未经建设单位许可,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更换人选,否则将予以处罚,罚金将从合同款中扣除。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双朋
联系电话:8521807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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