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配合做好民政部社区社会组织数据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数据精准度,根据河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现就我市社区社会组织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即:发起人为社区居民、在城乡社区开展活动、登记管理机关为县级民政部门。
二、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类型
(一)居民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各类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邻里互助活动的组织,如便民服务工作室、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等。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科技服务组织、农技培训组织、农民用水协会等。
(二)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书画、棋牌、球类、健身、秧歌、舞蹈、乐器、摄影、戏曲等方面的艺术团队、体育组织,如体育协会、戏曲爱好者协会、剪纸协会、书画协会、书画院、体育俱乐部、社区小剧团等。
(三)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城乡社区特困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关爱、照护和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如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慈善协会、爱心超市、环保协会、扶贫帮困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
(四)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孵化基地等。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与同级规划财务部门在三季度及后续民政统计数据工作中,要做好对接工作。
9月30日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将确认属于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报同级规划财务部门。
10月10日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将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附件2电子版报市社会组织管理科。
附件:1、社区社会组织统计表
2、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信息表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
××县(市、区)社区社会组织统计表(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 | 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合计 | 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
注: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指: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的。
附件2
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信息表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管理机关 | 社会组织类型(社团/民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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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使用Excel表格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