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 〔2012〕233 号)、《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计划采购社会服务,为站内受助人员提供护理安保、护送返乡等救助服务。
一、服务地点: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
二、服务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受助人员 。
三、服务内容:
1.护送返乡、街面巡查。
2.护理安保、配餐、饮食安全、水电设施安全维护。
四、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期满后经综合评估成绩优良的,可续签服务合同)。
五、服务方式:派驻人员站内服务。
六、资金来源:救助资金。
七、 采购控制价:20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有采购服务的所有项目。具有服务特殊人群,如精神疾病、行为不能自理等三年以上业绩。
3.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无行业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工作要求:
(一)工作人员:1、在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原则上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人员 7 人,其中护送返乡人员 3 名(具有驾照和汽车驾驶经验),其他服务人员不4 名。2、要求本市户籍,具有相关工作资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相关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救助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制度建设:1、有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2、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有关服务的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机制。
(三)资料保管:建立并完善的服务记录和活动档案,专人负责,确保相关服务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项目指标:1、项目年度服务计划 1 份。2、项目服务月报 12 份。3、项目总结报告 1 份。
(五)管理要求:1、服务方应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接受救助机构定期组织的综合评估和考评。2、救助管理机构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及时告知承接机构,并责令其限期改进。承接机构应及时将改进情况向救助管理机构反馈。3、评价结果和改进情况应作为是否续签托养协议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1、为满足采购要求,中标单位应择优选派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投入本次项目人员的相关信息。2、派驻人员管理由承接单位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科学合理的安排派驻人员日班、夜班及行政班,确保提供优质服务。3、派驻人员要统一着装,文明服务,严格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值班记录。
十、中标价格及单位将在招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假期除外)在网上公布。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月 12日 5 时 30 分,地点为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
联系人: 蔡女士 电话:2182177
手机:18739868166
三门峡市救助管理站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