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30 16:58
来源:
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经调查,下列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8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河南省中原老龄产业发展基金会 2.河南省善爱公益基金会 3.河南省孝德文化发展基金会 4.河南省荆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金会 5.河南省荆浩艺术公益基金会 6.河南省阳光助老基金会 7.河南省中原文化建设发展基金会 8.河南省爱心助残基金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郑州市祥盛街18号 联系部门: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371-65906119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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