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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9 16:26
来源: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2022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于2022年97日正式公,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1、初次核查99-917市民政局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受核查考生提交核查材料考生需于2022年917日下午5:00前提交全部核查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核查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初次核查的考生,由市民政局登记原因,并进行补充核查。

2、补充核查:918-10月30日。针对在初次核查中未完成核查工作的考生,需在20221030日下午5:00前完成所有核查材料的报送

核查材料

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复印件各1份。从业经历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资格认定

“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

四、结果认定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或者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核查不合格人员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审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逾期不提交审核材料或因提供材料不全,导致初次审核和补充审核均未能如期完成的考生,将不再发放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2、由于受疫情影响,受核查人员可将核查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电子邮箱 smxmzjcsk@126.com)。

联系人:张毅  联系电话:1853095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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