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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找个“家” 三门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招募寄养家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19 11:37
来源: 三门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对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及临时监护,是三门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未保中心”)主要职责之一。

为了让监护缺失未成年人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市未保中心现面向市辖区公开招募寄养家庭,如果您想奉献一份爱心,并符合条件,请积极报名。

一、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双亲家庭;

(二)家庭成员富有爱心,愿意接纳寄养对象共同生活;

(三)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关系和睦,无不良生活嗜好,无犯罪记录,与邻里关系融洽;

(四)家庭主要照料人年龄在30岁至65岁之间,具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在市辖区有固定居住场所,居室环境适宜,有防止寄养对象损伤的保护措施;

(六)寄养对象入住后,寄养家庭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七)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处于市辖区中等水平以上

(八)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募程序

(一)申请。扫描公告最后的二维码报名申请。

(二)评估。市未保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申请家庭是否具备寄养条件和抚育能力,了解其邻里关系、社会交往、有无犯罪记录、社区环境等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评估意见。

(三)审核。市未保中心根据评估意见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确定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培训。市未保中心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寄养家庭主要照料人进行必要的培训。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银昌路128号

电子邮箱:smxwbzx@126.com

咨询电话:0398-2182091

四、特别说明

(一)寄养对象:三门峡市辖区未满18周岁,且临时监护权在湖滨区(含经济开发区)、陕州区、示范区民政部门以及市未保中心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

(二)寄养类型:假期寄养(主要针对寒暑假);临时寄养(不能确定期限);阶段性寄养(例如监护人服刑,其他监护人无监护能力)。

(三)寄养内容:养育照料等服务。

(四)寄养家庭确定:市未保中心将根据最有利于抚育、成长的原则,在备选寄养家庭中择优选择,并根据寄养对象实际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明确寄养期限、寄养双方的权利义务、寄养家庭的主要照料人、寄养融合期限等事项,共同开展家庭寄养工作。

(五)寄养家庭有权享受寄养补贴,可以提前中止寄养协议,中止寄养协议后,不再享受寄养补贴。

(六)本公告由市未保中心负责解释。

如果您的家庭符合寄养家庭要求,乐于奉献爱心,志愿成为三门峡市辖区寄养家庭,愿为困境中孩子提供一个成长环境,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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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