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 孟志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就儿童福利工作而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健全政策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好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了事关儿童福利事业长远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儿童福利事业是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送去党和政府温暖的重要工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牢牢把握儿童福利事业的政治方向,确保儿童福利工作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就要深入了解儿童的实际需求,从儿童及其家庭的角度出发定政策、做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让儿童福利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儿童。三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我国有着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儿童福利发展道路。四是在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我们要在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不断寻求发展突破点、经济增长点、科技创新点,实现民生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借力、相辅相成。
“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事业取得新进步、新成效,为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福利保障对象明显拓展、基本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关爱服务内容逐渐丰富、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升级,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是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国家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法规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关爱服务对象显著拓展。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对象从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步扩展到流动儿童、城乡留守儿童、孤独症儿童等多类群体。三是福利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健全,“十四五”期末保障标准较“十三五”期末增长超26%。“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深入实施,累计投入16.87亿元支持孤儿接受中高等教育。四是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对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服务内容从基本生活照护逐步拓展到残疾康复、特殊教育等方面。对困境儿童,各地全面构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服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人身安全保护、法定监护责任等“六大体系”。五是资源支撑更加有力。各地持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等一体化服务能力,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为机构内儿童和社会上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加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困境儿童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关爱服务等工作。
结合研究制定“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扎实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时期,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围绕完善“六大体系”,健全困境儿童科学分类、精准保障政策,细化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措施,建立健全监护评估制度,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标准化建设,切实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二是构建多元保障格局。聚焦困境儿童差异化需求,推动基本生活保障从物质保障向精神关爱拓展,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更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推动流动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留守儿童精准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实现从“生存型保障”向“发展型服务”转变。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帮扶,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能力。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提质增效,为社会上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优化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加强数据比对应用。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综合监管,强化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四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成果,构建以国家级区域示范中心为引领、省级区域示范中心为骨干、市县儿童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专业能力。推进基层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培训赋能,完善保障措施,进一步激发基层儿童工作者的积极性,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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