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嵩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裴建明
嵩县地处伏牛山北麓,是典型的豫西山区县,也是河南省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全县现有老年人口12万人,老龄化率达19%,呈现出“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典型特征。
近年来,嵩县积极践行“对群众再好也不为过”的工作理念,通过不断健全机制、完善体系、优化服务,打造“轻嵩养老”服务品牌,更好守护伏牛山下的“幸福晚晴”。
加强组织引领,推动服务资源整合
嵩县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老龄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涉老部门联席会议,集中研判解决养老工作难点堵点问题。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直单位、乡镇绩效考核,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养老”的工作格局。创新资金筹措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资金分担责任,切实发挥财政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作用。2024年以来,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资金近2000万元,支持乡镇敬老院区域转型、消防能力提升、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员保障,统筹乡村振兴资金840余万元,为农村养老服务站配备公益性岗位200余个,将农村养老服务覆盖率提升至70%以上,实现有需求的村全覆盖。强化养老服务技能培训,2024年至今,累计开展12期农村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养老服务人才12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嵩县护工”品牌建设。
完善设施布局,提升养老服务效能
结合群众需求、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情况,嵩县以“9073”(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养老模式为目标,不断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嵩县共建设县级特困供养机构1个、公办敬老院16个(含9个已转型的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办养老机构3个,服务对象涵盖特困供养人员、社会老人等群体。为推动养老服务从兜底性向普惠性、从县城向农村、从机构养老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转变,嵩县积极整合资源,按照新建一批、改建一批、盘活一批、移交一批“四个一批”原则,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5处、农村养老服务站210处,实现了有需求的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强化监管护航,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嵩县立足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加强财政投入,将16所公办养老机构办公经费、供养金、人员工资等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支出,切实解决养老机构运行经费不足和人员工资低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乡镇敬老院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系统规范养老机构资金收支、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梳理形成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八查九看十必问”,对值班日志、安全巡查、出入登记和食材出入库登记等各项登记表进行统一规范,促进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县民政局每年联合县纪委、县财政局等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的管理制度;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技能培训等,不断提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照护技能。
优化运营管理,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
根据辖区山多、村庄分散的特点,嵩县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在饭坡镇洛沟村、德亭镇庄科村等地探索实施农村“互助养老”,被洛阳市民政局树为典型。目前,全县累计建成村级集中互助养老服务站26个、小型集中养老服务点53个、村级居家助老服务点131个。在此基础上,嵩县强化对养老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引入3家养老服务机构试点开展公建民营项目,引入17家市场主体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增强养老服务设施的可持续运营能力;将养老工作融入医养康养大发展格局,整合优势资源,持续推进12个中医诊疗康养示范点建设,为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医养结合、慢病管理、药膳养生、中医大讲堂等服务;依托嵩县陆浑湖、白云山等山水生态资源,发展膳食疗愈、生态度假、运动休闲等康养新模式,实现“养老+”多业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样的养老选择。
下一步,嵩县将聚焦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实现从“有”到“优”的转型升级,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