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盘点2025年度社会组织工作,展示社会组织风貌,激发和引领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按照“突出政治性、体现重要性、注重导向性、兼顾全面性”的原则,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2025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
1.习近平总书记复信与贺信对社会组织寄予厚望
5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复信中国丹麦商会负责人,勉励中国丹麦商会及会员企业为增进中丹、中欧友好和深化互利合作作出新贡献。希望中国丹麦商会及会员企业继续在中丹、中欧之间发挥桥梁作用,为增进中丹、中欧相互了解和友好,深化双方互利合作贡献力量。11月29日,在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努力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2.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明社会组织发展方向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充分肯定了社会组织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为“十五五”时期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根本遵循。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强调“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依托。
3.我国出台首个国际性社会组织规范性文件
9月10日,民政部印发《国际性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国际性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由境内外发起人共同发起,在中国境内成立登记,以促进国际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参与国际事务为宗旨的国际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内容涵盖总则、会员管理、财务资产等九章七十九条,旨在为国际性社会组织制定修订章程提供范例,规范国际性社会组织的治理行为。
4.五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
10月9日,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老龄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积极服务老年人和基层治理。该意见提出,按照立足实际、便于管理、服务老人的原则,支持鼓励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着力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年人桥梁纽带作用,组织老年人积极发挥作用,开展为老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和“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经费保障、设施保障、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加大基层老年协会扶持力度。
5.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2025年,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先后围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等出台部门规章,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专项行动提供更为完备的法律与政策依据。同时,各地围绕登记管理、内部治理、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持续探索宽严相济的登记制度、修订完善内部治理指引、创新跨部门联合执法模式等改革举措,全面推动社会组织提升规范运行水平。
6.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1月2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该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即到2027年,全国性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形成更加完善的课程体系、更加优质的师资队伍、更加有效的教学方式、更加充分的教学保障,从业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基本建立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10月21日,上海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将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党管人才总体格局和人才工作体系,从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系统施策,为上海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3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共同印发的《社团会员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聚焦社团会员管理员的现实需求,填补了相关职业教育培训、技能等级评价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空白,有利于促进社团会员管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能。
7.“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2.25亿元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服务活动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25亿元,支持543家社会组织围绕“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直接受益达79.5万人次。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保障了特殊群体权益,支持了欠发达地区社会发展,提升了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扩大了社会服务供给,提升了基层民生保障水平,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8.AI技术赋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2025年,AI技术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提供多样化方案。各地推出创新举措:江苏省推出全国首个社会组织专属数智助手——3D虚拟数字人“苏小社”,具备智能问答、业务辅助、决策研判、在线学习等多元服务能力;四川省开通具备自主学习功能的“智慧社管”AI自动应答系统,提升年检审核效率;浙江省杭州市推出社会组织年检智能体,建立覆盖党建、内控、业务、财务的智能评估体系,实现报告智能预检、辅助审核与智能问答。
9.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5年,民政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结合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动向新特点,部署将伪装冒用官方背景等五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提升信息监测和线索发现能力,加强与公安、工信、网信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共同推进重点个案调查处置,持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坚决防范相关非法社会组织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修订实施部门规章《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进一步明确管辖原则、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措施,为深化打击整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0.慈善组织领域发布指引文件
11月,民政部先后发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指引(试行)》和《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两份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募捐活动备案的材料要求和具体内容,以及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常见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具体情形。该基准是民政部第一部规范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文件。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慈善法的具体举措,也是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行为、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客观要求。
(“2025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推选活动发起单位: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北京万众社会创新研究院、《中国社会组织》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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