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基层的真实诉求升华为法治规范,把民生热情转化为治理效能。”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社会救助法草案征询的政府部门、基层一线、法律界、学术界相关人员感受颇深。这部承载着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者期盼的法律,正是这样从群众中来、到民心深处,从实践中来、到治理实处,最终将转化为兜底保障的强劲法治效能。
从以人为本
到效率为先
“这项政策确实很好。”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凌云说的这项政策,是上海市自2010年开始,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既包括本地户籍老年人,也包括居住满6个月的常住老年人。父母从沈阳老家到上海与她同住10年,曾享受过这项服务。“很好”,既是父母作为政策受益者的感受,也是李凌云作为政策研究者的认同。
在社会救助法(草案)立法征询时,李凌云建议在社会救助法草案第三十三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由本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后增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
李凌云特别提到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上海常住人口约2480万,其中外来常住人口约980万,这个群体规模很大。如果他们在上海遭遇失业、大病或意外,按现行制度需回户籍地申请社会救助。但往返成本高,救助也不及时,如果意外或重病导致残疾,可能短期内无法返乡。”李凌云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全国有流动人口3578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5.46%。“他们大多是外来务工者,没有本地户籍,加之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抗风险能力弱,因此,更需要社会救助兜底。若以户籍限制社会救助,兜底功能的发挥就可能受限。”
而在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盟长宁区委司法支部主任王垚翔看来,良法不仅要暖心,还要高效。他建议将社会救助法草案第三十六条“申请社会救助,应当如实报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基本信息和家庭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情况,并同意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核对”中“民政部门进行信息核对”改为“同意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进行核查”。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保等多个部门,如果所有信息核对事项都必须通过民政部门,将极大增加民政部门的工作压力,也会延误群众获得救助的时间。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从以往的工作实践来看,对口部门自身具备核对能力,直接处理即可,可以让专项救助直达快享。”
这两条建议均被吸纳,成为社会救助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从李凌云的以人为本到王垚翔的效率为先,社会救助法从一诞生就扎根在群众中,将群众的智慧转化为法律条文。
三条建议背后
的八年实践
2025年10月27日,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补充立法意见建议,通过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这背后是基层民政人8年的探索创新。2018年,长宁区入选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启动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长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徐军认为救助重在造血赋能,“救助不是一时的‘输血’,而是长久的‘造血’; 不是简单的给予, 而是用心的赋能。”他们先后推出“社区救助顾问”、“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综合评估系统”等创新举措。2023 年以来,进一步整合资源,构建救助服务包矩阵,让救助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
华阳路街道小宇(化名)家庭的帮扶经历就是生动缩影。与父母陪伴在侧、细心呵护的高中生不同,小宇自幼父母缺位,随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生活。爷爷重病卧床,奶奶体弱照护压力极大,家庭陷入照护、就医、学业、心理多重困境。了解到小宇家的多重困境,民政部门为其精准匹配了救助服务包:送上“宁暖行动照护包”,清理居家隐患、助洁陪诊、适老化改造,解决照护难题;匹配“艺润童心成长包”,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助力备考成长;定制专属服务包,救助顾问联合社工上门走访,评估家庭情况变化、需求优先级调整,全程跟踪、动态调整帮扶方案。全方位帮扶下,小宇家庭的困境得到根本性扭转,居家环境整洁安全,奶奶照护压力大幅减轻,小宇逐渐变得开朗自信,顺利考入理想大学。
改革探索的进程中,基层常常面临服务救助缺乏法定地位、社会力量参与无章可循、服务标准和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的痛点。借着此次立法契机,长宁区民政局提出了以下三条建议。 一是增设“服务类救助”相关内容。在社会救助法总则中明确将服务类救助确立为与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并列的基本救助方式,设专章对服务类救助的种类、标准、提供机制等予以规范。二是完善社会力量合法参与救助机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法定渠道参与社会救助,并将“主动发现、综合评估、服务转介、跟踪问效”确立为社会救助经办流程的法定环节。三是建立健全救助服务标准体系。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标准体系,并加强专业化社会救助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与保障。
不久后,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反馈:这些建议均被立法吸纳。“社会救助立法,是多少救助人的翘首以盼,我们有幸参与其中。”徐军感叹,“以实践促立法、以立法护民生,是基层民政人的责任担当。”
更有底气
更怀期待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社会救助法。看到新闻时,长宁区虹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葛辰宇非常兴奋,“基层开展工作,我觉得更有底气了,终于有了更硬气的法律支撑”。虹桥街道在档的各类救助对象约260户、300余人,街道下辖20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配备一名救助顾问。“基层救助工作,与群众的沟通非常重要,尤其是遇到收入超标、家庭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即便救助顾问拿出政策制度、工作指引等红头文件解释,他们也有些不服气的。有了社会救助法,我们开展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除了开展常规救助,葛辰宇更期待新法中关于部门协同的相关规定能破解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硬骨头”。近年来,基层常会遇到一些无住房、无固定经济来源、有子女却无人赡养的老年人,针对这类困难群众的救助是个难题。在寸土寸金的大城市,单靠街道或单一部门的力量,很难彻底解决这类老人的安居问题。社会救助法出台后,明确了各部门的法定协同职责,未来通过部门协同,会为住房等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多路径。稳定就业是困难群众脱困的关键。“希望民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为困难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保障他们自主就业,逐步脱困,回归社会。从过往经验来看,物业巡查、保安、保洁等岗位比较适合,工作要求不高,时间相对灵活。”其中,刑事解教人员的就业帮扶也是一个难题。 “因留有案底,他们在就业时面临限制。我想,随着社会救助法的出台、部门协同的加强,这个问题会解决的。”
随着法律施行日的来临,曾积极建言献策的王垚翔律师也在工作实践中有了新的感悟。今年3月,他担任了长宁区众扶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副理事长,负责长宁区“黄丝带”帮教工作。深入基层后,他深刻意识到,社会救助工作中体现的“扶志扶智”理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帮助服刑及矫正人员自立自强、回归社会。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社会救助法的出台是全新的起点,将法治要求转化为基层实实在在的救助效能,仍需要更多带着泥土气与民生情怀的实践者们继续前行。
记者: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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