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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南迁与古代政区的南北消长
发布日期: 2026-08-28 17:27
来源: 中国社会报

人口南迁与古代政区的南北消长





甘肃省武威市博物馆展出的清代手抄本《汉书·地理志》。供图/视觉中国





上海博物馆展出的唐代得壹元宝钱币。得壹元宝为唐安史之乱时期所铸,是研究唐代货币史与安史之乱的重要实物。供图/视觉中国



陈  冰

历史上,人口流入与增长往往推动政区增设;反之,人口流失与衰减则易导致政区裁并。中国历史上三次大规模北民南迁,推动了经济重心南移,也带动了南方政区不断增设,最终形成了从“北密南疏”到“南密北疏”的政区地理分布格局,清晰体现了人口、经济等因素与政区置废分合、地理分布变迁的密切关联。

永嘉之乱

人口第一次大规模南迁与政区增设

在传统农业社会,人口是最核心的生产力要素,保有一定规模的人口是区域开发的必要前提。政区的设置与析置,往往是一个地区人口密度提升、开发走向成熟的结果。正如谭其骧先生所言:“一地方至于创建县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该地开发已臻成熟。”中国历史上三次大规模北民南迁,带动了南方人口增长与地域开发深化,进而推动南方政区持续增设。人口和经济重心的南移,又对南北政区的地理分布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北民南迁高潮,出现于西晋永嘉之乱后。永嘉二年(308年),割据今山西一带的匈奴首领刘渊称帝,大举发兵攻晋。此后不到十年,洛阳、长安相继陷落,西晋灭亡,北方陷入大乱。东汉末年以来陆续迁入黄河流域的各民族纷纷建立政权,引发大规模混战,迫使大批北方民众南下避难。西晋灭亡、东晋建立后,北民南迁迎来新高潮。此后东晋十六国及南北朝对峙时期,每逢北方战乱或南北交战,都有数量不等的北方民众迁入南方。移民迁入地大致分为东西两区:东区涵盖淮河流域与长江下游,主要接纳来自黄河下游及今山东、河北、河南东部的移民;西区涵盖汉水流域与长江中游,主要接纳来自今甘肃、陕西、山西及河南西部的移民。

这场北民南迁的高潮历时百余年,至南朝宋元嘉年间(424—453年)才告终结。若以侨州郡县的户口数作为南渡人口的参照,这一时期南迁移民约有90万人,大致相当于当时南方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北方总人口的八分之一。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方因长期战乱人口大幅锐减。至南朝中期,南北方人口比例已接近4∶6。南迁移民掌握着更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文化,经由他们的传播与带动,南方的生产水平与文化面貌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移民分布密集的长江中下游及太湖周边,已发展为经济水平较高的区域。

人口增长与地域开发共同推动了政区增设,一方面,体现为侨州郡县的广泛设立。为妥善安置移民,同时彰显收复失地的诉求,东晋南朝在移民迁入地普遍设置侨州郡县——在移民定居地沿用其原籍政区名称的建制。伴随土断(东晋南朝推行的户籍整理政策)的实施,部分侨州郡县逐步转化为拥有实际辖地的正式政区。另一方面,地域开发的深化也直接推动了政区增置。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研究,南朝陈与三国孙吴的疆域范围大致相当:祯明二年(588年),南朝陈辖43州、145郡、579县;而300多年前的天纪四年(280年),孙吴仅辖4州、47郡、340县。永嘉之乱后的200余年间,南方新增县数约占天纪四年的七成,郡数比天纪四年增长两倍,州数更是增长近十倍。尽管学界对这一时期政区短期内的大规模增置多有讨论,但这一数据也真实反映了人口南迁带动南方地域开发与政区增设的历史趋势。

安史之乱

人口第二次大规模南迁与政区增设

我国历史上第二次北民南迁高潮,发生于唐中后期至五代时期。唐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战火席卷黄河中下游核心区域,北方民众为躲避战祸,纷纷向相对安定的南方迁徙。至广德元年(763年),历时8年的安史之乱平定。据葛剑雄主编的《中国移民史》估算,此间约有250万北方移民迁入南方。乾符二年(875年),王仙芝、黄巢相继在今山东、河南交界地带起义,主战场仍集中在北方。为躲避战乱,黄河流域民众再度大规模南迁。移民形式既有一家一户的零散迁移,也有不少由地方官吏、将领带领集体迁徙,还有部分人员随黄巢军或官军进入南方后留居未归,累计移民规模约400万人。五代十国时期,南迁高潮虽已退去,但仍有数量不等的北方民众因避乱等原因南下,构成唐后期至五代移民浪潮的余波。今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四川等地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移民迁入地。

安史之乱以前,北方始终是全国人口分布的重心。综合学界研究,南朝鼎盛时期南方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曾升至40%;但到南朝末年,受南方战乱与北方经济恢复的影响,这一比重回落至30%甚至更低。经唐前期的持续开发,安史之乱前南方人口比重回升至40%以上;再经唐后期至五代的移民填充,到北宋初年,南方人口已占全国总人口的60%。自此,南方无论人口总数还是人口密度,均全面超过北方。

唐中后期至五代的移民分布广泛,推动南方开发向更广阔的地域拓展。今江苏长江以南地区及上海、浙江所辖区域,即文化意义上的“江南”,在当时已成为全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以成都为中心的四川平原,向来是南方富庶之地,唐后期经济更趋繁盛。东南山区的开发节奏也显著加快,原本人口稀少的今江西、福建两地,已积累起相当规模的人口与一定的经济实力,为其在宋代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与南方经济发展相伴的,是政区的持续增设。据周振鹤研究,自唐中期至宋初的200余年间,南方地区共新设110余个县:其中今江西境内27个,福建20个,安徽、湖北各10个,四川、湖南各7个,江苏5个,浙江4个,上述区域均为北方移民的主要迁入地。今湖北荆州至湖南常德一带,移民数量几乎达到本地原有人口的10倍,人口的急剧增长推动唐朝从山南东道中分置出荆南节度使辖区。位于今江西东北部的饶州,因户口数从安史之乱前的四万余户猛增至战后的七八万户,遂析置出信州。同样,今皖南地区也因接纳移民增置了至德县(今东至县),该县设于至德二载(757年),以年号命名,正处于北民南迁的高潮阶段。

从整体格局来看,历史上北方政区的数量与密度长期高于南方,伴随人口持续南迁,南北政区的地理分布开始经历从“北密南疏”到“南密北疏”的历史性逆转。西汉武帝时期设置十三州刺史部,其中4州在南方、9州在北方;其后北方又增设司隶校尉部,北方监察区数量达到南方的2.5倍。东汉末年,十三州演变为高层政区,仍维持南4北9的分布格局。西晋前期全国设19州,南7北12;后期南方增置2州,南北政区比例提升至3∶4。至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全国十五道中南方占8道、北方占7道,南方数量已略占优势。唐后期人口与经济重心已完成南移。至北宋元丰年间,全国共设23路,南方占14路、北方占9路,南北比例接近3∶2,“南密北疏”的政区格局正式形成。

靖康之乱

人口第三次大规模南迁与政区增设

我国历史上第三次北民南迁高潮,出现于北宋末年靖康之乱后。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下侵宋,宋室辗转南逃至杭州,北方各阶层民众随之大批南迁。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金军渡过淮河、长江,攻入江浙、江西、湖南等地作战,次年退回淮河以北。江淮及江南平原的战乱与动荡,迫使南迁民众进一步向更南方、更偏远的区域迁移。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订立“绍兴和议”,北方人口的大规模南迁暂告一段落。但在此后宋金、宋蒙(元)对峙的百余年间,南北仍多次爆发大规模战争,因此靖康之乱后的北民南迁实际上断断续续持续了一个半世纪。

这次移民的南迁规模远超此前两次。仅“绍兴和议”签订前的十余年间,就有约500万移民迁入南方,约占当时北方总人口的三分之一。移民广泛分布于南方各地:今白龙江、秦岭、淮河一线以南,大巴山、长江一线以北区域,以及其东南侧的江南平原,均为移民密集分布区,部分府州的北方移民及其后裔已成为当地人口的主体。

靖康之乱后,南宋南方人口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13世纪初,南方人口已接近全国总人口的70%。大量人口南迁,填补了江淮地区在两宋之际及历次战争中的人口损耗,推动了当地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在人口稠密的江南、江西、福建与四川盆地,平原、河谷及丘陵已开垦殆尽,人口压力持续加剧,当地人口开始向湖南、湖北、广东等开发程度较低或处于战后重建阶段的区域迁移。南宋末年的战乱进一步重创了北方生产力,南北经济差距持续拉大。自南宋起,南方无论人口规模,还是经济发展水平,都已远超北方。

从政区南北分布来看,元代重归一统后,全国11个行省中北方占5个、南方占6个。明代设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北5南10,基本契合经济重心南移的格局。清代内地十八省,南12北6,南北比例为2∶1,与明代大体一致。

统县政区的分布变化也遵循同样的趋势。秦代设内史与48郡,北方34个、南方15个,北方政区数量约为南方的2.2倍。两汉时期,《汉书·地理志》所载103个郡国中,北方74个、南方29个;《续汉书·郡国志》所载105个郡国中,北方73个、南方32个。南北郡国数量之比大致为7∶3,与秦代格局相近。经三国、东晋、南朝的持续开发,至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州为郡,全国190个郡中,北方90个、南方100个,南北数量已相差无几。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统计,元丰八年(1085年)北宋共有府、州、军、监297个,其中南方占177个,南北比例约3∶2,与高层政区“路”的分布比例一致。据《明史·地理志》统计,明代190个府与直隶州中,北方仅占42个,南方占148个,南北比例接近4∶1。据新修《清史·地理志》统计,剔除晚清边疆建省的新疆、台湾与东三省后,清末府、直隶厅、直隶州等统县政区中,南方192个、北方106个,南北比例已接近2∶1。

统县政区的分布格局,从秦代北方数量为南方的两倍有余,到隋代南北大致持平,再到清代中叶南方数量接近北方的两倍;高层与准高层政区的分布,也经历了几乎同步的变化过程。人口与经济重心的历史性南移,在行政区划的地理分布变迁中得到了清晰印证。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行政制度,源于从“分土而治”到“分民而治”的转变,人口流动与人口分布格局的变迁,是触发行政区划调整的核心动因之一。区域开发深化、经济发展、人口自然增长与外来人口迁入,都会推动政区增置;反之,经济凋敝、人口减少或外流,则会导致政区裁撤。因此,政区的置废分合与空间分布,是反映区域经济兴衰与人口变迁的动态指标。政区调整须审慎推进,唯有契合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方能行稳致远。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