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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 2014-10-29 12:10
来源: 民政局

 

1、特困人员指哪些人

答:《办法》将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统称为特困人员

2、“三无”是指什么

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对特困人员供养包括哪些内容

答:《办法》确定了四方面供养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4、农村五保对象的条件

答: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5、怎样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答: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6、农村五保供养包括哪些内容

答:(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7、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哪级政府制定

答:可以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8、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有哪些筹集渠道

答: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

9、农村五保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收益归谁

答:其收益归该五保对象。

10、农村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后,其原有财产归谁

答:归该五保对象。

11、农村五保对象的丧葬费用如何补助

答:五保对象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其原享受的1年供养金,作为丧葬补助费。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