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洪梦婷
河南省民政厅联合河南省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挖掘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和产业发展,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方面,《实施意见》提到,智库类社会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研究城乡建设布局融合发展,探索城乡特色文化建设,协助政府部门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配置公共资源。
为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意见》明确,环保类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加强生态保护、改善乡村生态环境,重点关注乡村垃圾分类处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处理、村庄绿化美化、农作物秸秆及禽畜粪污高效利用等方面,在整治公共空间、提升村容村貌上建言献策。
在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方面,《实施意见》要求,职业技能培训类和教育类社会组织通过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实用人才培养,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同时,《实施意见》指出要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文体艺术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丰富农民精神文化和体育生活。
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协助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教育资助。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支持规范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在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人员培训、表彰激励等方面加强管理引导。同时,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中,提高参与乡村振兴的评分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