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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兜底保障 巩固脱贫成果”访谈录——易返贫致贫人口怎么救如何帮
发布日期: 2022-03-10 17:36
来源: 中国社会报

主持:本报记者 柳 旭

访谈嘉宾:

王明颖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

尹秀钰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

张 剑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在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成为一项重要任务。本报今日特邀多位省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请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民政部门如何更好地履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监测,提升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以及各地在相关工作中的实践探索。

记者: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后,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要对低收入群体中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及早干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请您谈一谈,贵省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特点,以及为了防止这个群体返贫致贫,贵省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张剑:相对于其他省份,四川省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特点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一方面是低收入群体规模较大,全省纳入监测的低收入人口占全国总数的9%左右;另一方面是低收入群体中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具有“兜底存量大、困难程度深、自主脱困难”等特点,特别是“老、幼、病、残”四类特殊困难群体,占全省经常性救助对象总数的70%左右。进入脱贫攻坚过渡期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从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一是从“最困难”向“有困难”延伸,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更多政策和资源向低收入人口覆盖延伸。加强社会救助数字赋能,进一步提高对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能力、监测预警能力。二是从“解决好”向“保障好”前行,稳步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水平。省委、省政府加大对社会救助投入保障力度,2022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较2021年增长40.8%,达到13.8亿元,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稳步提升。三是从“需求端”向“供给侧”发力,大力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关爱帮扶等政策衔接,帮助和引导易返贫致贫人口稳定脱困、融入社会、就业增收。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为牵引,深化供给侧改革,在市、县两级建设一批民政服务设施,加强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脱贫地区项目支持,逐步消除民政社会服务机构区域和城乡布局盲区。

王明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黑龙江省在全面落实国家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监测,以及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帮扶。一是建立“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主动发现+自主申报”机制,动员组织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基层社会救助部门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上报、数据比对等,全面摸排核实本区域内低收入人口情况,精准采集和录入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建设“四网合一”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把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13类特殊困难群体数据纳入数据库,加强数据集成、分析比对,强化监测预警,形成政策、信息、业务相结合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创新推出“政策找人”服务保障模式。三是救助政策分类更加细化实化,在扎实开展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政策措施,创新性提出了全民性慈善救助、帮扶性就业救助以及养老、司法等专项救助,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社会救助中来,形成大救助、大帮扶格局。

记者: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强化兜底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在您看来,民政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程中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应该如何破解?

尹秀钰:从贵州省实际情况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农村低保标准偏低、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压力较大。针对上述困难,贵州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通过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常态化“回头看”等行动,严格按照收入核查结果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待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二是较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重点任务之一。经与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测算会商,今年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三是压实资金投入责任。省级财政逐年增加资金预算,2021年预算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9亿元,较上年增长10%。今年省级财政仍将持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预计在去年预算基数上再增加2亿元以上。与此同时,我们将会同省财政厅,督促各地把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有效保障困难群众需求。

张剑:结合四川省实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地区、城乡、收入分配“三个差距”客观存在。二是兜底保障存量大、水平低的现状客观存在。兜住兜牢易返贫致贫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关键在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一是制定科学目标体系,让“底子更厚”。结合四川社会救助保障情况,我们通过测算,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水平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到2035年,全省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水平稳步提高,各类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二是把握经济发展规律,让“底子更好”。针对低收入群体,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思路,坚持循序渐进,帮助和引导他们增强自主脱离困境、主动融入社会、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不搞过头保障、不开“空头支票”。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让“底子更硬”。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在体系建设、资源统筹、救助帮扶、数据共享等方面,加强工作协同,编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依法落实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四方责任,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记者:共同富裕不单单要求对低收入群体在经济上给予帮扶,同时也要帮助他们建立社会支持系统,提升社会参与和融入社会的能力。请您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于易返贫致贫人口,贵省除了物质帮扶外,还提供了哪些帮扶和支持?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尹秀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除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外,贵州省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为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完善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加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现了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全覆盖。大力推进村(社区)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为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儿童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二是积极引导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鼓励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村级议事决策、集体经济发展、志愿服务等,进一步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凝聚起乡村振兴强大合力。三是积极探索“物质+服务”新型救助模式。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在加强物质帮扶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先后在全省开展了“三区计划”“社工黔行”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张剑:一是扩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质量。四川省在养老、托育、康复等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慈善项目参与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优化供需结构、丰富服务层次,更好满足“一老一小一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新需求。2021年,全省投入资金近1500万元,有序实施“福康工程”“晚晴行动”“索玛花开”等项目,帮助相关残疾人群体重塑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二是加强“五社联动”实践,打通救助帮扶“最后一米”。四川省积极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发动更广泛基层力量、社会力量有序规范参与困难群众入户走访、救助帮扶、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等服务。在具体实践中,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问题,联合省内6所高校,在昭觉县城北镇沐恩邸社区等3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创新实施“彝路相伴”“牵手伴行”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就业、逐步能致富”,取得积极成效。

四川省达州市

深化制度改革兜牢民生底线

2021年以来,四川省达州市民政局在保持兜底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稳步实施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对标精准、高效、温暖、智慧、阳光“五个救助”,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兜牢民生底线。

落实“三项举措”,增强脱贫稳定性。一是坚持“应兜尽兜”。考虑到已脱贫人口收入不稳定、疫情影响等因素,达州市采取了渐退期暂缓退出、调整救助标准等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市已脱贫人口中,有24.7%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二是强化动态监测。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成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录入数据46.87万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2.14万人纳入监测范围。三是实施常态化救助。开展兜底保障“回头看”,累计走访排查6.75万人次,救助帮扶4.97万人次,解决具体问题1.4万件次。

健全“三大机制”,增强救助精准性。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达州成立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8+1+N”政策统筹衔接。二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省级平台,集成业务办理、监测预警、信息核对、数据交换等功能,建设一体化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与相关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集成共享数据30余类2000余万条,开展信息比对300余万次。三是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构建“群众自主申报+基层走访发现+平台监测预警”的综合发现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社会救助热线,推进救助需求与服务供给高效配置。

推进“三项改革”,增强救助实效性。一是推进权限下放。2021年7月,达州积极稳妥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做好监督指导,确保规范运行。二是简化申报资料。群众申请社会救助,只需提供“一证一书”,即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三是缩短办理时限。对没有争议的救助对象取消民主评议,实行限时办结,办理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平均用时15天,急难型救助1天即办,救助效率明显提升。

黑龙江省富裕县

强化底线思维巩固脱贫成果

近年来,黑龙江省富裕县民政局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提前安排、分类救助、部门协作,筑牢兜底保障网,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提早安排,确保研究谋划到位。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动态调整、应保尽保”的原则,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实施方案》《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监测人群全覆盖、数据信息全共享、保障政策全到位。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制订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强化“事前”指导、“事中”监管和“事后”规范,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开展专项督导,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走村入户,核实兜底摸排筛查情况。

坚持分类救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低保调研,提高低保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提高特困供养标准,积极推进特困供养城乡一体化。坚持人民至上,通过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同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坚持部门协作,确保预警监测到位。建立已脱贫人口年核查制度,2021年度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未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19215名已脱贫人口进行全面筛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建立业务部门函询机制,加大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力度。同时,积极开展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入户摸排、家庭信息核查、银行数据比对、信息甄别等工作。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持续精准发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积极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从识别机制、办理流程、服务内容三方面精准发力,努力打造“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

转变识别机制。强化线上初步筛查,健全完善低收入家庭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数据监测信息平台、市低保及特殊困难群体智能申办监管平台和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时监测全区低收入人口状况。截至目前,共比对筛查出疑似需要救助信息400余条。开展线下入户摸排,组织镇(街道)社会救助协管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上门核实信息。同步开展低收入群体入户走访,实现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强化分类管理,根据需求信息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台账。

优化办理流程。在区、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受理窗口,同步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延伸,群众可就近办理业务。同时,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同办理机制,由区民政局根据窗口受理表单的类别,将任务转办清单转发相关部门,由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建立健全督查考核评估制度体系,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上门走访、主动约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政策执行、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

丰富服务内容。通过政府购买社会专项服务的方式,由专业护理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乐等“六助”服务,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跟踪评估。截至目前,委托的护理机构已开展个人护理、精神抚慰、身体康复、社会融入、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800余人次。实行上门探视服务,将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列为探视对象,由镇(街道)社会救助协管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开展探视。针对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探索特殊救助服务,协调公益慈善机构、爱心人士等开展帮扶。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