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5-01-23 17:39
来源:
中国社会报
本报讯 (记者 周佩滢) 日前,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填补制度空白,规范机构管理,保障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必须具备诊疗能力,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照法律法规、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收治照料流浪乞讨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其他依法依规优先收治照料的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等服务。
《办法》明确,要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协调落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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