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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03-20 15:53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

关于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涉外、评比、表彰等重大活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应于每年5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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