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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10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文字号 三民许准字〔2021〕22号
发布时间 2021-08-10 16:49
三门峡市民政局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1-08-10 16:49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门峡振兴地坑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1810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三门峡振兴地坑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三门峡振兴地坑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20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