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10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文字号
三民许准字〔2021〕22号
发布时间
2021-08-10 16:49
三门峡市民政局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1-08-10 16:49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门峡振兴地坑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1年8月10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三门峡振兴地坑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不得再以三门峡振兴地坑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