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就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推动社会组织特别是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救助帮扶类、居民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要求,“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要重点推进四类任务。一是关爱特殊群体,引导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深入了解社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独居及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各类关爱服务,实现精准关爱帮扶;二是开展民生项目,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社区环境、治安、物业、养老、托幼、扶弱、文化、体育等服务需求,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一批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性民生服务项目;三是推进平安建设,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区恳谈会、听证会、议事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开展风险排查和群防群治,参与社区各项工作,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四是实施乡村振兴,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助力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困难人员救助。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了解社区居民需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帮扶项目与社区需求信息对接机制,促进资源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有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价;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做出工作成效;要把发挥作用和培育扶持结合起来,在相关规划制定、平台建设、人才培养、资金支持、项目扶持、资格荣誉等方面强化支持。进一步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