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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文明奖将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挂钩
发布日期: 2020-07-20 17:50
来源: 民政局

       7月15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8月起,市直单位文明奖将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挂钩,一月发放一次,按照市创建办月排名发放,对文明城市创建考核靠后或对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推诿的单位将被扣除当月文明奖。

  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人居环境、市民素质等方面有了显著提升。2020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要坚定信心,巩固提高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我市市直单位文明奖以半年为周期发放,我省某地市在刚刚发的上半年文明奖中,某市创建办指出某市商务局对文明城市创建某项工作执行不力,该局干部职工扣除一个月文明奖。”市创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做法在会议上受到肯定,相关部门当即研究决定,为最大限度提高各责任单位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创建办拟出台方案,将文明奖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挂钩。创建期间,相关市直单位实行一月一排名制度,并按照市创建办月排名发放,考核靠后或对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推诿、应付的单位将被扣除当月职工文明奖。凡是在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测评中失分严重的,将严肃问责、扣除奖励。该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日正式下发。


(来源: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