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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1 19:27
来源: 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0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按照省民政厅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委、政府和省民政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着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严抓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行业监管和主体责任,以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制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领域,坚决遏制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61日至630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民政部门要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警示教育进机关、进民政服务机构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要加强安全宣传咨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社会关心的民政系统安全管理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集中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普及安全管理知识和要求。

(二)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安全管理月”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周密安排部署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开展2020年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逐步健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加强对消防、食品卫生、设施设备、安全保卫、施工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检查,强化用火、用电、用气以及易燃可燃物品的安全管理,强化火灾逃生自救常识和技能培训,落实好人防技防措施。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改造提升工作,加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儿童福利机构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要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等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儿童保护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残疾人福利机构,严格对照《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强化民政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效降低管理服务风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受助人员及时发现机制,对接受救助的人员坚持“逢进必检”,对机构内设施开展动态检查,决不允许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出现在生活区,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受助人员开展紧急疏散逃生演练,对站外托养机构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有效监管。殡葬服务机构,要配齐安全设备,充实人员力量,设立安全疏散标示和疏散通道,要会同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有序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积极引导文明、低碳、错峰祭扫,严防踩踏、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婚姻登记机构,要制定特殊日期登记应急预案,视情在登记高峰日选择适宜场所设立临时登记点,合理安排预约登记,引导错峰登记,避免因“扎堆”登记引发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正在施工的民政项目,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足额拨付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项目现场的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禁止项目未通过验收先投入使用。各级民政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确保一个不漏地整改。对疏于管理、存在较大隐患或已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要坚决按照有关程序追究责任。

(三)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总结各单位在排查整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问题曝光通报,组织人员学习,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参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整治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教育活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管理月期间,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开展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1+5”宣传教育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为干部职工讲授一堂安全课,在本机构组织开展安全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隐患集中排查会诊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职工安全技能竞赛活动“五项活动”,强化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识危险、防隐患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五)积极参加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民政部门要组织观看学习在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鼓励支持员工积极参加全国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我省第十二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标语征集活动,参加第五届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征集。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民政安全文化特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安全活动月”期间,在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专栏专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排查隐患进行时”、文件法规、安全知识等板块,积极宣传各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整治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为安全生产月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各单位加强与本地区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协调,加大本地区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民政系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宣传报道,展示各单位推进工作过程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单位典型。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本级安委会部署,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指导推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民政系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李立明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管理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业务(室)结合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以“安全管理月”活动为抓手,以安全月促安全年,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各项互动与解决当前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强素养、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

聚焦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围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服务政策标准、安全管理经验与教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市局将择优向有关媒体推荐。

地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材料,于63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局办公室。于7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市局办公室。

联系人:  张毅

联系电话:0398-2182006  18530951355

电子邮箱:smxsmzj@163.com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