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服务,加强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坚持把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中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扩大认定范围,完善工作流程。开展低收入家庭状况摸底调研,提升主动发现、精准识别的能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优化“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风险安全管理,健全儿童保障政策,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确保民政事业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把好登记初审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坚持对发起人、会员的资质审查,要求发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签订承诺书,要求负责人对社会组织的诚信自律和党建签订承诺书;仔细审核申请材料,凡材料不规范、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没有达到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确保登记质量。继续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制度,着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截止到2023年11月底,全市共登记社会团体34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23个,基金会1个。市本级办理成立登记10件(社团9、民非1),变更登记19件(社团7、民非12)、注销登记11件(社团3、民非8)登记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河南省民政厅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组织部分社会组织参与试行民政部线上年检,同步线下接收年检资料。3月初网站、微信群等发布年检通知,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发送《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检查工作的函》,确保社会组织年检知晓率达100%。在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在年检报告书上明确写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督促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三是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指导各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依法照章程健康发展,按时间节点稳妥完成创建行动各项任务。按照“党建工作规范、内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透明、积极服务大局、文化风清气正”的标准,积极打造了三门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三门峡市慈善总会等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三门峡市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全面铺开。
四是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坚持推行诚信承诺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收集汇总并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更新公示。印发《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组织全市87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抽查32家,纠正会费问题5个,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146.57万元,惠及企业221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是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对发现的未登记相关民间组织,慎重研判,依法宣讲登记条例,劝其解散或引导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依法予以取缔非法宗教组织3个。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或通过换届整改激活,或引导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指导县市区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监管。
六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三门峡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性社会组织24家,与卢氏县相关村镇开展结对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提供见习、实习岗等就业岗位,联系相关会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参与就业服务活动。
二、《慈善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2023年9月5日是我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8月17日,制定下发了《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慈善总会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慈善宣传活动,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各地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我市公益慈善事业惠民生、暖民心的贡献,切实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公益的意愿和能力。
一是联合团市委、城管局、日报社、电视台、市慈善总会在三门峡市慈善文化主题公园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七周年,暨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开展了主题文艺演出、慈善知识有奖竞答,同时设立宣传展示区,涵盖慈善成果展示、慈善知识普及、慈善项目宣传等板块。
二是组织志愿者、社工等深入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示宣传版面、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读本》等宣传手册。宣传讲解“中华慈善日”的来源并普及相关知识,提升了居民对慈善法规的知晓度,调动广大居民群众认识慈善、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关注关心慈善事业,助力培养群众的慈善意识和践行慈善的行为方式。
三是利用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在出租车、公交车、公交站台、慈善公园、地标建筑等地方投放慈善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向阳街道社会事务办、社工站联合辖区志愿服务队在黄河广场、商户以及居民区内开展慈善宣传活动。社工和志愿者纷纷走向街头、广场、商户、居民区,发放宣传页,详细向居民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提高人们对慈善法的知晓率。
渑池县举行首届“慈善渑池·大爱仰韶”慈善晚宴。县领导出席晚宴,部分县直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及40余家爱心企业家参加了晚宴。通过慈善晚宴进一步起到了弘扬正能量,引领渑池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作用,也将为高质量建设“五个渑池”贡献慈善力量。
陕州区民政局充分利用户外大屏、宣传专栏、抖音、微信、悬挂慈善公益标语口号横幅等形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慈善法》等,组织区社工和慈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参与人员500余人次,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示范区慈善总会组织开展“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庆祝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志愿者、社工进行了案例展示、现场讲解、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宣传图册,开展了各类慈善咨询服务,为辖区中老年及弱势群体送去温暖,营造奉献、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
义马市民政局印发宣传彩页10000余份,张贴在街道、社区、商场、医院等地方,扩大慈善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发挥慈善主题公园的作用,在公园显著位置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慈善思想、慈善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在慈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弘扬中华民族的慈善精神,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
卢氏县民政局通过报社、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对“中华慈善日”活动进行全面报道,还同县电视台、融媒体共同联办《莘川慈善》专题栏目;在《清清卢氏》县委权威微信公众号的刊头刊登慈善名言警句;还在卢氏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定期刊发慈善活动;在县、乡、村三级慈善联络群里广泛宣传慈善知识、常识,培训相关业务等,通过多措并举,创新慈善宣传方式,提升了慈善宣传实效。
湖滨区在“中华慈善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成慈善公益宣讲组深入基层进行慈善理论宣讲,共进行宣讲15场,现场受益达450余人次。全区共悬挂慈善横幅210余条、印制《慈善有我,大爱湖滨》宣传彩页5000份、编辑慈善标语25条等。
灵宝市民政局充分利用慈善公园、乡镇宣传栏等慈善文化阵地开展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并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邀请市医院专家到基层开展义诊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通过《慈善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慈善意识,传播了慈善理念,营造了人人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共享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引导公众为打造“慈善三门峡 爱心天鹅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