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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21
标  题 三门峡市民政局转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民〔2021〕5号
发布时间 2021-01-21 08:52
三门峡市民政局转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21 08:52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

现将《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民文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pdf

              2.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