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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1 17:57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社会组织:

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和市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自即日起,市民政局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社会组织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6%,被检查社会组织数量不低于13家。

三、检查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应监管职能确定检查事项,具体包括

    (一)遵守国家、省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党组织建设、活动开展以及发挥作用情况;

(三)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换届情况;

    (五)账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社会团体会费收取及服务收入等有关情况);

(六)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以行业自律、市场协调等名义实施的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违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涉外活动等有关情况)。

   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必要情况下可要求社会组织配合,接受财务抽查审计。

现场实地检查主要查看社会组织牌匾、证书张挂情况,查阅财务账簿报表及凭证、各类会议纪要、制度文本、工作文件等

被检查的社会组织需对照《社会组织实地检查记录表》,准备近2财务账簿报表及凭证、理事会会议纪要、内部管理制度文本、2023年度工作报告、变更登记资料、党组织活动开展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结果运用

    (一)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三门峡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未按要求改正、整改的依法处理,并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信用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