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三门峡市经济发展促进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1120073549446XM):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三民立通字〔2025〕第05号《立案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经初步调查,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3、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提出你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民立通字〔2025〕第05号《立案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翟灵琳 联系电话: 0398-2182017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8号三门峡市民政局409房间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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