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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2-12 11:01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立案通知书送达公告

 

三门峡市艺术摄影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11200317258835J):

本机关于2025年10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三民立通字〔2025〕第13号《立案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经初步调查,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2、2023、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为本案当事人,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提出你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民立通字〔2025〕第13 《立案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翟灵琳   联系电话: 0398-2182017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8号三门峡市民政局409房间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