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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5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0-14 08:53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关于对5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示

 

近日,三门峡市民政局对三门峡市海洋职业培训学校、三门峡市海燕国学幼儿园、三门峡守真堂国画院、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协会、三门峡博爱医院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海洋职业培训学校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不在登记场所办公,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三门峡市民政局对三门峡市海洋职业培训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海燕国学幼儿园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三门峡市民政局对三门峡市海燕国学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门峡守真堂国画院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不在登记场所办公,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三门峡市民政局对三门峡守真堂国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协会连续三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三门峡市民政局对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门峡博爱医院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不在登记场所办公,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三门峡市民政局对三门峡博爱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已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再已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如社会各界发现违规情况,可依法向三门峡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98-2182017

 

                          三门峡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