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卢氏兴华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224MJY111991H)
经调查,卢氏兴华医院连续两年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卢氏兴华医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卢氏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法定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行政机关联系人:王黎
行政机关电 话:0398-7872335
行政机关地 址:卢氏县城关镇清惠路中段
卢氏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9日
豫公网安备411202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