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民政局
关于对1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经查,卢氏百姓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224MJG458845M)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2025年度检查,也未取得相应年检结论,该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并参照《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关要求,卢氏县民政局对卢氏百姓医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自警告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当日起,将卢氏百姓医院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卢氏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日
豫公网安备411202020002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