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
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民政部通知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自2024年开始步入常态化。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有利于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有利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工作要求,现将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规范治理。各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各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的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综合监管。要利用年度检查,准确了解各行业协会商会动态数据;要通过“自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要用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实现行为联合界定、线索及时移交、问题共同研判、惩戒联合实施,切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力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于6月18日、11月18日前,对辖区2024年度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情况报告,连同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人:翟灵琳 联系方式:0398-2182017
附件:________县(市、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