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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07-01 11:30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620                    签发人:

                           办理结果:A

 

对市八届人大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倪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健全民生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一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文件,从明确任务、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财政补贴等方面,大力支持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构建了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投融资、人才保障和综合监管“五大政策体系”。

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始终把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严格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确保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有保障。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能力,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同时,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等方式,对独居、空巢、失能、留守、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定期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合理划分功能区域,设置棋牌室、阅读室、书画室、健身室、休息室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多形式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确保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适老化改造,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改善老年人居住和生活环境。

四是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为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负担,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常住我市的老年人,月度最高限额800元,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补贴项目涵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选择居家或社区养老的,费用可抵扣50%;选择机构养老的,费用可抵扣40%。同时,积极招募养老服务消费券服务主体,不断扩大服务供给,方便老年人使用消费券享受服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提升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加强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联合人社、妇联等部门以及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举办多期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日常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慰藉、应急救护、智能养老设备使用等核心技能。举办三门峡市养老服务技能大赛,以技能大赛为抓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是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革转型。实施“乡院县管”改革,推动乡镇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实行人、财、物统一调配,全面提升服务能力。除兜底安置特困供养老人之外,全面面向普通城乡老人开放日间照料、短期喘息托护、长期护理入住服务。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加强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设施,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或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6622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门峡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2182029  

联系人: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