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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23 15:39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217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答复

 

潘照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清理整顿我市以‘爱心捐赠’名义设置的旧衣物捐赠箱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防范慈善领域风险,规范我市旧衣物捐赠回收工作,我局下发了《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旧衣物捐赠箱规范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严格落实《慈善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社会公众废旧物品等扰乱公开募捐活动秩序、欺骗社会公众爱心等违法行为。并要求各地组织力量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旧衣物捐赠箱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设置旧衣物捐赠箱的组织和个人,要求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认真核实,核准其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或是否有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核实其是否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从而区分出合法主体和非法主体。

一、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各地通过实地走访登记、拨打箱体电话确认、核实放置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等方式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市“旧衣物”回收箱共三类:1、以慈善、公益名义设置的;2、以垃圾分类、环境保护及废物利用名义设置,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的;3、回收箱没有任何标识或无法联系到放置单位的,也不能确定放置目的的。

二、依法履行监管工作

经核实放置单位相关资质证明,以慈善、公益名义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为三门峡市慈善总会、三门峡市物业协会、江苏铭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投放的旧衣物回收箱,三门峡市慈善总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募捐方案已经备案,属合法募捐行为;没有任何标示或无法联系到放置单位,也不能确定放置目的“旧衣物”回收箱,各地民政部门已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了清理;以垃圾分类、环境保护及废物利用名义设置,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及具体划分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的范畴。 

三、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结合此次清理工作,加大了《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慈善组织及社会各界依法行善的意识和能力。在辖区居民小区张贴《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参与捐赠活动。同时公布了各地民政部门的举报电话通过完善群众监管渠道,营造依法公募的氛围,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旧衣物”回收箱捐赠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进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严厉打击和杜绝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社会公众废旧物品等扰乱公开募捐活动秩序、欺骗社会公众爱心等违法乱象行为。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的慈行善举,提高公众对合法募捐箱的辨识辨认,达到捐得到位,捐有所用,捐有成效。切实有效遏制以假借慈善名义公开募集废旧物品活动的乱象。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的建议。望您今后多多支持、关心民政事业的发展,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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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部门及电话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0398-2182036

 联系人: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