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 文章浏览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25 15:55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221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何盈、秦飞鹏、李泉水、张建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实施“康养战略”,培育新兴产业”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抓紧编制康养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按照新的三定方案,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发展医养康养产业,是养老服务发展的内容之一。目前,民政部门联合发改部门正在编制我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初稿已经出来,已两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我们将把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吸收纳入。医养康养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新型养老服务业态,纳入到争取上级资金的养老服务项目申报的范围,积极争取各方面资金的支持。

二、促进医疗和养老全方位融合

支持医疗机构办医,我们将严格落实备案制管理规定,取消备案前不合理前置条件,将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一并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实行一站式、网上备案,最大限度的为医养康养型养老服务企业提供方便,确保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能够及时备案,我们将完善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将敬老院、其他社会办养老机构办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作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补贴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时,为医疗服务预留空间,设置专门的康复医疗室,促进医疗与养老全方位融合。

三、提高补贴标准,落实补贴政策

今年4月,我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养老服务体系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将不低于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对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老人,按照自理老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50元、全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给予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每年20000元运营补贴。

四、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备案制实施之后,安全监督管理从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变成了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将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包含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内的所有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信息抄送制度,严格落实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当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加大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确保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2925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民政养老服务科  0398-2182029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