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文〔2022〕27号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张晓娟、赵双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失独老人如何养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七普”数据显示,三门峡市常住人口203.4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40.2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8%。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留守老人不断增多,据统计,全市农村留守老人达到1.3万余人,农村留守老人生活、就医、照料等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文件,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转发了民政部通知,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开展了农村留守老年人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健全“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等工作,探索开展了农村幸福院集中就餐、结对帮扶、定期探访等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问题。
一、提高高龄津贴标准,扩大高龄农村老人的受益人员范围
我市在大部分地市还没有发放高龄补贴的情况下,率先行动,于2017年制订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我市80岁以上老人落实高龄补贴政策,具体标准是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从2017年执行。2018年,市民政局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截止2018年年底,全市大部分各、县(市、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按上述标准将高龄津贴列入预算。今年以来,我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高龄津贴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将高龄津贴列入民生实事,并将100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龄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目前,8个县(市、区)已经按省定新标准发放了高龄津贴。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解决部分农村失独老人生活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建成敬老院69家,床位4309张;支持敬老院开展社会化收养服务。依托村“两委”,促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目前全市建成农村幸福院170家,床位1165张。向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村幸福院发放以奖代补资金6万元。经过积极探索,总结了多种适合实际的农村幸福院模式。一是集中居住、自主伙食、互助养老的办院模式。该模式适合村集体经济较好,建筑面积大,居住宽敞,能够独立做饭的农村幸福院,例如我市陕县郭家村筹资近百万元,将原有闲置校舍进行修缮,现入住老人86人,每户有独立厨房,并在院内开设大锅灶台供大家共用,电费、服务人员工资等公共支出费用由村集体负担。二是集中供养、统一食宿、适当收费、村集体经济补贴的办院模式。这一模式受到山区居住分散、居住条件较差、经济薄弱的农村老年人欢迎。由于山区老年人居住分散或为留守老人、居住条件差,有到农村幸福院居住的愿望,统一食宿的费用需要适当收费、村集体补助共同支付。三是集中活动、集体娱乐休闲的办院模式。如城郊、乡镇附近的村,老人居住条件较好,没有必要集中居住,采取在文化大院等设施的基础上开展为老服务,活跃老年人文化,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四是借助拆迁异地安置等有利因素新建农村幸福院模式。例如个别村依据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况,规划设计老年人集中居住安置区,建筑面积大,建设周期较长,惠及老年人数多。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加快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能够集中居住的农村幸福院优先安排贫困、留守老人居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对运营好的农村幸福院进行资助。
三、开展多种形式养老助老服务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包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加强失独守老人的管理服务要求,健全村两委干部、党员联系帮扶农村失独老人长效机制,全市建立结对帮扶失独老人740人,要求村两委干部、党员广泛动员,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灵活的形式,
组建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关心照料失独老人。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同时,持续开展“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子女”等评选表彰活动,弘扬正气,对孝敬老人的典型应予以表扬,对不履行孝道的予以批评教育,从而形成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失独老人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大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措施鼓励敬老院收住农村失独老人,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采取三个一部分的工作办法,就是政府补贴一部分、集体拿出一部分,村里能人和慈善机构捐献一部分,解决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长期运营经费不足问题,为农村失独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解决他们生活、就医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2年9月2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民政养老服务科 0398-2182029
联系人:姚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