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文〔2023〕17号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骆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门峡市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配套,健全养老服务机制。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养老服务和康养有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清单”、规范城镇社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意见、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等多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民政部门联合发改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规划》,绘就了我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蓝图。此《规划》是“十四五”时期全市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的行动纲领和基本依据,为全市养老服务和康养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聚焦老有所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按照城乡统筹、兜住底线、普惠可及的要求,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保障水平。2022年,全市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7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7个;建成1个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和8个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老年人入网人数达31万人,全市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已建立。2023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被列入市重点民生实事,我市累计投入资金440万元,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00户,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完成率达162.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自主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1000张。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市69所乡镇敬老院全部升级改造完成,今年逐步推动42家(即60%)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三、深化体制创新,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探索“以大带小”模式,以义马市泰山寿康公寓为试点,借助地理位置优势带动了周边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运营服务,让小中心成为大中心的“前哨”,并依托大中心带动小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探索公建民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减免租金、购买服务、给予补贴、完善配套等方式,拿出区位优势好、具备规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让运营商“拎包入住”,先后引进了河南芳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安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省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培育壮大本地虢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中长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高性价比服务;开展会员式养老,通过手机APP、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展会员,老人及家属免费加入会员,可通过参加社区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获取积分,积分可用于抵扣入住养老机构费用,还可以在原价基础上享受优惠折扣,受到了老年人及家属的欢迎;探索“以医助养、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按照“五医联动”要求,抓实医养结合,全市所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养结合协议,三级以上医院全部牵头建设医养结合机构。充分发挥三门峡中医药优势,依托卢氏县豫西百草园、灵宝市朱阳杜仲种植示范基地、渑池县天沣农业丹参种植基地等中医药资源,把艾灸体验、药膳食疗、养生保健、慢性病调理等全面融入养老服务。
四、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养老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市将不低于55%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事业。同时,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每年给予2万元运营补贴;对养老服务机构获得等级评定的,按照五级5万元、四级4万元、三级3万元、二级2万元、一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按照自理老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150元、全失能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从明确任务、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财政补贴等方面,大力支持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五、加强安全监管,优化养老机构发展环境。养老机构备案制实施后,安全监督管理从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变成了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将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包含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内的所有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信息抄送制度,严格落实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当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加大养老机构安全设施投入力度,确保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3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 2182029 联系人: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