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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31 15:58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338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一次会议第21提案的答复

 

范海燕、张桂珠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办好家长学校,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家长学校是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注重家庭建设,指导掌握科学家教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家长学校建设高度重视,将家长学校建设纳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规范重要内容。市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和规范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的通知》,对家长学校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市民政局按照规定职责,积极开展家长学习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为家长学校提供活动场所。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一有七中心”“一有”是指每个社区都要有坚强的党组织、民主的自治组织、广泛的社会组织;“七中心”是指:每个社区都要配备完善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治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社区志愿服务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在农村组织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行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截止目前,我市累计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3.7671万平方米,建成规范化社区163个,占比98%,预计年底前将实现规范化社区全覆盖。家长学校可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儿童服务中心、文明实践站(所)、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二、积极汇报沟通,争取保留家长学校机制牌子

今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工作机制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河南省村级组织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厅202317文件,对村级组织牌子、机制进行清理规范。我局在起草市本级指导目录时,在省级目录没有家长学校牌子的情况下,主动加强与市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在市级文件中增加了家长学校的机制和牌子。全市城乡社区全部成立妇女儿童委员会,作为家长学校和妇女儿童工作的办事机构。此外,我们积极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四点半课堂”等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保障、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支持的“五社联动”服务机制,要求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保证了村级组织有家长学校的牌子,有人负责家长学校工作。

三、将家长学校建设纳入“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内容,强化考核

我市制定了“五星”支部创建工作文件,将组织家庭教育宣讲等内容纳入到“共建共享星”创建标准,同时纳入到文明城市验收标准。在我市出台的《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三民〔202324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社区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城乡社区建校率达到100%各级民政等部门在为拟创建“共建共享星”的社区打分时,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对各社区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学校运行情况,打出相应分值。

下一步,我们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将积极与妇联、财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商,加大对家长学校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考评机制,积极争取各部门资金支持,不断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3815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  2182011  

联系人:黄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