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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5-30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民文〔2024〕4号
发布时间 2024-06-28 09:09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09:09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44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政协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马金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重视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慈善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我市慈善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自觉践行“慈善为民”的宗旨,全力推进慈善组织不断健全、慈善氛围不断浓厚、慈善事业有序规范可持续发展。

一、争取党委支持,夯实慈善基础

一是慈善组织建设是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夯实基础,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我局积极争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三门峡市加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三门峡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工作意见。《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定期听取慈善事业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慈善工作存在的问题;带头参加本地本单位的慈善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共同推进我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在加强县级层面慈善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大乡镇、街道办慈善工作分会,村、社区工作站建设。三是每年召开一次慈善工作会议,慈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参加会议,听取慈善工作汇报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慈善氛围

坚持多措并举,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发动。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二是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慈善组织等,连续多年开展95日“中华慈善日”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展示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开展义诊、发放宣传页以及印有慈善标语的纪念品等形式,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行善的良好氛围。三是打造市、县慈善宣传阵地,依托市虢国文化遗址公园、示范区黄河生态廊道、灵宝市市民活动中心、卢氏县健身广场等场所,建设市、县慈善主题公园4个,通过在慈善主题公园举办慈善活动、捐赠仪式、慈善文化普及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慈善文化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

为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奉献爱心、报效社会、促进社会进步,我局积极筹备“三门峡市慈善奖”表彰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豫政〔20127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下发 <“河南慈善奖”奖励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与市人社部门沟通,由于表彰奖励项目需经中央和省厅审批,目前表彰项目正在申报中。

三、加快慈善组织培育,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核心,大力培植和发展社会慈善组织。一是全市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迅速。2021年,三门峡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3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1家,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12家;截至目前,三门峡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11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4家,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65家。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要求,不断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截至目前,我市经省财政、税务、民政厅认定的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共4家。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打造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督促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坚持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行动,依法对慈善组织开展年度检查、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重视慈善工作落实,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三门峡市慈善奖”表彰工作、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组织等,促进全市慈善公益上水平、上台阶。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2024530        

联系部门及电话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2182036

联系人:李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