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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5-31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民文〔2024〕5号
发布时间 2024-06-28 09:12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28 09:12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45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国敏、韩战旗代表:

增设、推广社区食堂和社区就餐服务是关系全体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是提高社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重要举措。在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工作中,我市结合规范化社区建设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等工作,在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区食堂,以老年人为重点,开展社区助餐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鉴于目前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有项目支持和运营补贴资金,市民政局基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区公益食堂。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城镇社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三门峡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管理办法》,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置换等方式配置社区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全市累计建成1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7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总建成面积达137549平方米。同时,按照“一年做示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的目标,到2024年底,我市将建成老年助餐场所180个,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中央厨房)。

加强社区食堂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通过免费提供运营场所、发放运营补贴、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本土或者外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社区食堂在重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按不同年龄段给予优惠的同时,也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开放。全市积极打造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老年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争取每个县(市、区)都能打造1个以上优质服务品牌。以湖滨区为试点在老年人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选取3-4个社区,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送餐入户”或集中送餐等模式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自助用餐和上门送餐服务。卢氏县探索形成了“文旅+康养”、“养老+重残”融合模式,湖滨区、义马市积极推广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带动周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以大带小”模式,灵宝市、开发区探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助餐服务模式,陕州区探索建立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对不同群体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助餐服务,对于经济困难、失能、独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采取公益性经营,对于一般家庭老年人群体采取低于市场价消费水平经营,对于家庭条件较好的老年人群体,提供送餐、套餐、家庭餐等多种类消费模式,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协同财政、住建等部门,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社区公益食堂建设,规范社区食堂运营,面向更多人群,开展广泛的社区餐饮服务,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453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2182011

联系人:黄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