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文〔2024〕17号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社区成立长者食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积极鼓励探索,给予大力支持。今年,又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列为重点民生实事。全市动员部署会召开后,我市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市民政局积极发挥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市、县民政部门和服务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到助餐服务场所实地调研,认真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制定了《三门峡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还积极转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出台的《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指引(试行)》《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河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引》,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我市老年助餐场所建设情况。按照“一年做示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的目标,到2024年底,我市将建成老年助餐场所180个,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覆盖全市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乡镇(街道)均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中央厨房)。目前,湖滨区、陕州区、灵宝市、义马市、卢氏县、开发区均已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助餐服务设施数量达到五十余家,已覆盖老年人6万余人,老年助餐补贴政策由各地党委政府根据本地财政状况制定。
(二)老年助餐场所要合理选址布局。从观摩省内其他先进地市推行老年助餐服务的实践来看,助餐场所有多种设置方式。养老机构、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可以增设老年助餐设施;餐饮企业可以在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设立老年助餐点;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可以面向社会开放,提供老年助餐服务;集中配送单位可以拓展业务配送老年餐等等。在选址上,坚持“利旧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各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在新建居住区规划时,要同步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地空间,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范畴,重点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区、活动聚集区、交通便利区,促进服务便利可及。
(三)开展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程。全市积极打造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老年助餐服务示范项目,争取每个县(市、区)都能打造1个以上优质服务品牌。以湖滨区为试点在老年人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选取3-4个社区,利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送餐入户”或集中送餐等模式为辖区内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自助用餐和上门送餐服务。
(四)积极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首先,实行规范化管理。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工作人员掌握老年人常见病的急救知识、急救技能和急救措施;在原料采购方面,要求根据老年人营养需求、能量供给进行合理搭配,保证优质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的供给;在膳食配制方面,要求配制符合老年人软、烂、嫩、清淡、温等要求的膳食,满足老年人咀嚼、吞咽和消化等生理特点。考虑到失能老年人就餐是重点难点,《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都强调提供送餐服务,特别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等配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其次,探索智能化服务。从服务对象的摸底、助餐服务设施的查询、就餐服务的结算到送餐服务的提供,都离不开智能化的支撑。在前期,充分运用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需求摸底,甄别需要送餐的重点保障对象;助餐服务设施布局后,建立在线地图,方便老年人查找就近的助餐服务设施;就餐过程中,通过刷脸、一卡通等方式结算,保留必要的现金结算方式,同时利用送餐信息网络实现精准上门服务。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让老年人订餐、就餐、送餐更加高效、更加便利。第三,支持连锁化运营。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引导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型餐饮、商贸、物流、物业服务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积极参与,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创建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品牌,实现企业能盈利、可持续。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4年5月8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养老服务科 2182029
联系人: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