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民文〔2025〕3号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潘照亮、赵卫明、李小青、高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门牌管理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尤其是门牌管理领域的关注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现答复如下:
门牌管理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完善城市管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安装门牌有助于更加高效地处理日常事务,特别是紧急情况下可提升快速定位与响应能力。目前,我市门牌管理工作结合《三门峡市公安局 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和门楼牌换发工作的意见》(三公〔2017〕23号)要求,我局制定出台门牌编码细则,由民警、社会力量、第三方采集外包服务等方式采集标准地址门牌,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我局针对申请门牌号码制定专门办理程序,申请人需向当地政府地名管理部门提交平面规划图、土地使用证、单位简介、验资证等,填写申请表,经实地勘查并在主流媒体公示等,审核出具门牌号码。
近期,省民政厅与省公安厅将对门牌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结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37号),门牌号编排职责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做好地名命名的审核、备案和公告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解决门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将门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门牌的制作、安装、维护和更新,努力提升门牌管理工作水平,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民政及门牌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三门峡市民政局 2182009
联系人:侯禹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