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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6-20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三民文〔2025〕4号
发布时间 2025-06-20 10:06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20 10:06
来源: 三门峡市民政局

三民文〔20254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李会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实行政府兜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大排查力度。在低保年度核查中将精神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排查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及其家庭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将精神病人自付费用纳入刚性支出扣减范围。落实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二、加强精准救助。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

三、扩大救助范围。特困人员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三个条件中,三级以上精神残疾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法定义务人为三级以上精神残疾,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认定为无履行能力。这些放宽的条件确保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最大限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推动社区康复点建设。推动全市共建成18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依托市康复医院打造“心康驿站”,配备专业的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工作人员,衔接患者开展生活技能、社交能力培训,通过“红黄绿”分级评估,每季度跟踪康复效果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重新回归社会。

2025上半年,全市共保障2506名精神障碍患者为低保对象,保障797名精神障碍患者为特困供养对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635万元。

 

                       2025620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门峡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2182037   

联系人:吴正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