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民文〔2025〕8号 签发人:李立明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军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正在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已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2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乡镇敬老院撤并整合力度。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25] 76号)和三门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三民[2025]39号)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整合工作,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对部分位置偏远、设施陈旧、收住人数少、风险隐患多且难以整改的乡镇敬老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老人转住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或者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中心敬老院);对条件较差的乡镇敬老院及时予以撤并并转为农村养老服务站点。
(二)促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展。进一步加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力度,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向社会老人开放,不断拓宽服务功能,所得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供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多种方式,引入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在保证供养服务机构公益性、履行兜底责任的前提下,允许运营方对敬老院进行现代化改造,达到护理型床位标准化要求。鼓励社会资本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敬老院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将养老机构委托出去以后,职能定位从直接管理变为承担监管责任,变“政府直营”为“政府监管、社会服务、民主管理”,激发市场和供养人员活力。健全考核机制,强化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监管,保障特困人员权益,维护社会托底功能。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2025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门峡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2182029
联系人: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