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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提高乡镇敬老院 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发布日期: 2019-03-26 11:40
来源: 民政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提高乡镇敬老院

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为了建立公平、竞争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敬老院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3月25日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精神,参照《关于提高在职村干部工作报酬以及增加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经费的通知》(三陕组2018)22)号要求,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报酬和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原固定工资不变,绩效补贴每季度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分别确定“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被定级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补贴417元;被定级为“良好”等次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补贴309元;被定级为“一般”等次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放发绩效补贴167元;被定为“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不在发绩效补贴。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由乡镇财力解决,按季度发放,从2019年4月开始执行。通过提高工资待遇调动了我区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树立了更好的为老人们服务的意识,使老人们在敬老院幸福安度晚年。